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5年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基本情况说明。
一、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依法设置的质量检验、法定计量检定和校准等技术的服务机构,是在原清远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清远市计量科学测试研究所的基础上,于2003年7月正式组建的事业单位,直属于广东省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所主要任务是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检验、定期检验;参与产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承担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特殊产品除外)和委托检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统一检验方法,完善检测手段;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新产品投产鉴定检验和优质产品评选检验、采标验收检验以及质量认证检验等;承担其他检验工作;承担本行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建立、保存工作;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执行强制检定;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服务;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计量检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所核定事业编制116名,退休职工45人。本所技术力量雄厚,检测设备齐全。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4名。下设4个后勤部门:办公室、质保室、财务室、收发室;2个业务部门:业务室、计量业务室;7个检测室:机电室、加油机室、化工室、建材室、三表室、综合室、衡器室;2个派出机构:连州站、英德站;1个省级质检站:广东省质量监督装饰材料检验站。拥有1000余台套检验检测设备和32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二、2015年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我所按照当年的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总收入3248.19万元,上年基本建设资金结转1016.0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500万元。总支出1879.49万元。基本建设资金结转1021.22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250万元,财政拨款项目结转576万元;其他项目结转410万元。
三、2015年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总支出1879.49万元,比2014年1763.06万元增加116.43万元;比2013年2301.52万元减少422.03万元。
2015年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支出决算918.65万元。2015年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868.65万元,占决算拨款支出的94.5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12万元(含离退休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4.6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0万元,占决算拨款支出的5.44%。
四、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54.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78万,公务接待费支出6.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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