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免、缓征收费时间、文件依据及文号

计量收费

一、计量收费

(一)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

粤价[2008]61

201381日起取消收费粤财综[2013]117号、财综[2013]67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

每证

10

2.计量授权证书费

每证

10

(三)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

每证

10

(四)计量认证

1.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

每证

10

(六)计量器具检定费

详见收费目录

粤价[2002]321

200941日起废止收费文件粤价[2009]87号、发改价格[2009]234(执行单位:广东省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新申请)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

粤价[2003]170   发改办价格[2006]661

201211日至20141231(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收费财综[2011]104

(一)证书工本费(正本)

每份

10

(二)证书工本费(副本)

每份

8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

粤财综[2007]25   财综[2002]19

201311日起(对全省省级产业转移园内企业)免征收费粤财综[2013]33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每个

2200

(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2013从职能划转起,质监部门不再受理食品类许可证业务,停止收费

安防系统工程检验费

四、安防系统工程检验收费

详见收费目录

粤价函[2007]28

201221日起取消收费粤财综[2012]14号、财综[2011]127